各省辖市、县(市)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标准化建设,规范建筑市场,同时有利于开拓省外市场,我局对《可再生能源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将“可再生能源工程”归类于“环保工程”专业,以“环保工程(限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代替原“可再生能源工程”施工资质。“环保工程(限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二、三级三个等级,均由省建管局负责审批。现将“环保工程(限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暂行)印发给你们。原“可再生能源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自发文之日起作废。
附:环保工程(限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暂行)
二00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环保工程(限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暂行)
环保工程(限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3年承担过下列两处或两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池容积500立方米和贮气柜120立方米以上沼气工程;
(2)每处总池容积350立方米以上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
(3)供气400户以上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施工或相关工程管理工作的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含职业技能持证上岗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8人,具有相应业务范围职业(工种)高级技工不少于3人,中级技工不少于10人。
4、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以上,企业净资产360万元以上。
5、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械和完善的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3年承担过下列两处或两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池容积250立方米和贮气柜50立方米以上沼气工程;
(2)每处总池容积250立方米以上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
(3)供气200户以上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4年以上从事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施工或相关工程管理工作的经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含职业技能持证上岗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4人,具有相应业务范围职业(工种)高级技工不少于1人,中级技工不少于8人。
4、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以上,企业净资产120万元以上。
5、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械和完善的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3年承担过下列两处或两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池容积50立方米以上和贮气柜20立方米以上沼气工程;
(2)总池容积50立方米以上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
(3)农村户用沼气池500处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施工或相关工程管理工作的经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含职业技能持证上岗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具有初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具有相应业务范围职业(工种)中级技工不少于3人,初级技工不少于5人。
4、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以上,企业净资产36万元以上。
5、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械和完善的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种大中型沼气工程、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的施工、安装及维护;各种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的施工、安装及维护。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
(1)单池容积600立方米以下的沼气工程;
(2)总池容积400立方米以下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的施工、安装及维护;
(3)500户以下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的施工、安装及维护。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
(1)单池容积300立方米以下的沼气工程;
(2)总池容积300立方米以下的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的施工、安装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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