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报时间要求:
(一) 2009年年报分生产情况年报表和财务情况年报表
1、生产情况年报表上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10日,(生产情况年报过时未报,系统将限制财务情况年报上报)包括以下报表: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
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表)
3).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102表)
4).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产品产量完成情况(C104表)
5)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外出生产情况(SC102-1表)。
2、财务情况年报表上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20日,包括以下报表:
1).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103表)
2).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105表)
3).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C106表)。
(二)2009年四季度报各主管部门要求各建筑企业上报时间分别为:
1.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202表) 2010年元月3日前。
2.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C203表) 2010年元月15日前
3.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产品产量完成情况(C204表) 2010年元月3日前。
4.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5表) 2010年元月15日前
5.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出省生产情况(SC206表) 2010年元月3日前。
二、填报要求
1、请各企业在2009年12月31日做报表前务必认真核对统计库中企业基本信息,发现问题严格按照《关于常州市建筑业企业统计信息上报问题的整改通知》常建管(2009)11号文要求整改到位后方可上报各项报表。
2、各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常州市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常建[2009]367号文件,做到各期报表务必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做到不重、不漏。自2010年1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不得以企业资质升级及年度考核等任何原因对已报的统计数据作任何调整,过时不报的,一律不予补报。
3、各企业要精密部署、早作准备,使季报数据与最终年报数据接近,如季报数据与最终年报数据出入过大,企业必须作出说明,如最终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主管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4、建筑业统计报表是考核企业的重要指标,是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升级、资质增项的重要依据。生产报表必须如实反映企业当期的生产经营情况,企业财务报表必须以企业财务部门提供的向外报送的资产负债与损益表为准。
5、凡不按要求上报统计报表的建筑业企业,在上报统计报表时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6、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的《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已到,请各企业到各自主管部门领取。
7、建设部网上月度快速调查(特、一级企业上报)月后20日前。
8、今年要求一级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全年形势分析,书面分析可在网上上报后稍后上报,同时上报电子版。各辖市区主管部门向市建管处上报本地区全年建筑业运行情况分析。
9、统计报表价值量指标均以“千元”为计量单位。各项指标填报单位均要认真填写(除个别指标说明免填外),凡企业(单位)没有的指标可空白不填,所有指标一律按计量单位取整数,指标四舍五入后不够整数的指标,必须填“0”。
常州市建管处
2009年12月